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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在想,我们和世间物质的差距与区别究竟在哪?人与猪的DNA相似度在85%以上,甚至和香蕉的DNA相似度也在60%几左右。所以我们和其他生物的差距是否只有外表?基因的选择性表达和蛋白质的合成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外形,每种生物不同的结构和外观,这种差距是宏观上的。

  但我们与共相(一般,普遍)的物质之差别又在于哪呢?按照现代科学的理论,每颗原子,质子中子和夸克都来源于百亿年前的一次旷世的大爆炸,所有的物质在那一须臾间生成,甚至在1/10³²秒内空间也急速膨胀,炽热的宇宙经百亿年之后仍未冷却,物质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在大爆炸之前是什么?这真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思考这类问题很可能会被人嘲讽为幼稚且无意义。

  我们和一块儿石头,一坨粪便,一只蜜蜂,一个水杯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甚至差距呢?从宏观上来说,我们肯定是和石头不一样的。如果有人说自己的外观和石头一样,那么我大胆揣测其不是傻逼就是疯子;所以显而易见的是,在宏观上,每个不同的物体看起来都是不同的。外观,质量,天体的角动量都是独一无二的性质。

  罗伯特给苏菲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天你去饼干店,走进店里,你看见了柜台上摆放的一些一模一样的姜饼小人。你可能会觉得他们是多么的整齐美观!厨师肯定不会是一个个捏出这些姜饼小人的,因为厨师是捏不出这些一模一样的小人。所以这些小人必定是用某一个模具制作出来的,姜饼小人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小人模具。可当你靠近这些姜饼小人后,却发现整齐划一的小人们其实在细节处有些微的不同,比如这块姜饼小人的头稍微扁一点,那些姜饼小人的胳膊稍微粗一点啊什么的,这些都是人为制造姜饼小人所不可避免的问题。但在厨师心中,那块模具一定是不变的,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永恒’。”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提出了有关于床的三种概念。第一种是“理式”的,理想性的床,柏拉图以富有宗教神秘主义的观念,认为这是上帝造的;柏拉图称其为“床的真实性”,就是关于床的最高基理,真理。第二种床则是现实中人间的床(区别于第一种上帝所创造的“天上的床”),这种床多多少少包含了第一种床的某些特征,但并不全面,因为是人所造的。就好比上面所提到的姜饼小人一样的,厨师所做的小人并不能和模具完全一模一样,所以只是多多少少包含了与模具相同的特征,外形。在柏拉图心中,模具即为那张“上帝所创造的床”。第三种床则是画家摹仿木匠的床所创造的艺术的“床”,就好比我用笔写下对姜饼小人的描述一样,这是一种摹仿的摹仿,它和真实体隔着三层。我笔下的对姜饼小人的描述,也与那存在的姜饼模具隔了三层。(可能会涉及到你们心中关于meta文的观念…)

  在柏拉图的想法中——在他的哲学思想中,实在与现象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不仅仅在于语言上的不同;这最初是由巴门尼德提出来的,关于实在与现象的区别,这些是在柏拉图的学说里具有重大意义的东西,且并不是推源于他的前人的。我们通常把奠基于实在与现象的区别之上的柏拉图的哲学称为“理念”论和“形式”论——尽管“理念”和“形式”所表达的并不是同一个含义;这一理论一部分是逻辑上的,一部分则是形而上学的(我们正在讲的就是有关于“形而上学”的内容)。

  举个例子吧,拿我最喜欢的动物——猫。有许多只动物在我的房间中,其中的每一只动物,我都可以去下定义说,“这是一只猫”。我们口中的“猫”这个字究竟代表了什么意义?显然每只猫都是不同的,有橘的,有白的,有花的,有折耳的,但为什么我们可以称呼每一只不同的“猫个体”都冠以“猫”的名号呢?一个动物若是一只猫,那是因为他分享了一切猫所共有的一般性质(会喵喵叫,有猫耳朵等等…),没有“猫”这个字,这样一般的字,则刚才那句话便无法通行,所以这些字显然不是没有意义的——这个字的意义,“猫”这个字的意义就不是指这只猫或那只猫,而是某种普遍的猫性。这种猫性是一切所有“标准猫”的某一性质/特征的集合,这种“标准猫”是绝对理想的,其不随个体的猫的出生而诞生,也不随个体猫的死亡而消逝。“标准猫”被柏拉图以一种较为神秘的观念,认为是神(God)所创造的,这种猫性符合数学中集合的特性,即拥有确定性,互异性和无序性。一只个体猫很可能只拥有这个集合中的大部分元素,而不会拥有全部元素——我们也不知道这个集合中有多少元素,且这个“标准猫”究竟长什么样,如果有外形的话,这只“标准猫”很可能既是纯白又是纯橘,既是三花又是狸花——这就存在一种谬误,即一只猫不可能同时存在这么多颜色,所以柏拉图就只能说这玩意是上帝造的了。

  让我们开动脑子想想,有没有可能存在“标准人”呢?按照这一部分的形而上学部分来说,“人”这个字就意味着某个理想的人,即被神所创造出的唯一的“人”;个别的人都分享着“人”的性质,即某种普遍存在的人性,所以我们可以反推这个“标准人”既有乳房又有阴茎。“人”自身所有元素的集合构成了这个“标准人”——当然,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将这个“标准人”,分开成“标准男人”和“标准女人”,这样我们就避免了一个既有乳房又有阴茎的“理想人”了。我们甚至还可以交叉这两个集合,取出“标准猫”这个集合中的一些元素和“标准女人”中的一些元素,这样我们说不定就可以得到一个新物种——猫娘!

  谈完了柏拉图的理念论,我们再来讲讲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有关于形式与质料。与“形式”相对立的意义上的“质料”,不同于“心灵”相对立的“物质”。(“质料”,“物质”的原文都是"matter"。)

  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我们可以从一个大理石像着手:大理石作为雕像的材质,则是质料,而雕刻家所塑造的形状便是形式——一个人创造了一个铜球,铜这种材质便是质料,球状便是形式;以平静的海为例,水便是质料,平静便是形式。

  亚里士多德说,正是因为有了形式,我们才可以凭借形式来确定质料是什么东西,因为有了形式,质料(matter)才可以成为某种确定的东西。举个例子吧,我们从地上随便捡起一块石头,假如石头的材质是花岗岩,那我们便说这块石头的质料是花岗岩,形式就是“石头”。我们不可能拿着这块石头说这是一个杯子,因为这块质料为花岗岩的石头的形式是石头,而不是杯子。

  路人B:“有没有杯子接水喝啊,渴死我了…”
  路人A:“在?”(掏出一块鹅卵石)“这是杯子,我请你喝水!”
  路人B:“杯子你妈,滚!”

  所以质料因形式而成为了某种确定的东西,这便是事物的实质。亚里士多德的意思似乎就是平易的常识:一件“事物”和“东西”必定是有界限的,而界限就构成了形式(这句话在脑海中暂时搁一搁。)

  假如说有一定体积的水,用一个瓶子装起来的任何一部分水就能和其余的水划分开来,于是这一部分就成为了一件东西——一瓶子水。但只要这一部分无法和其余的浑然一体的物质区分开来,它就不是一件东西——我们把瓶子剪开丢入水中,我们还能说这有一瓶子水嘛?我们从一摞纸中抽出一张纸,我们可以称呼这张纸为“一张纸”,但若是重放回那摞纸,我们还能称其为“一张纸”吗?

  一个雕像是一件“东西”,而它所由以构成的质料——大理石,则在某种意义上仍是一块石头的一部分,或是一片山石的内容之一部分。我们不会自然地说,形式造就了物体的实质性,这是因为有关原子的存在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然而实际上,每一个原子,如果要让它成为一件“东西”,这个原子不得不与其他原子分隔开,划清界限,才会成为一件“东西”,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有一个“形式”。

  顺便提一句,放在当下有点荒谬的话: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是身体的形式,这里的“形式”并不意味着“形状”。在他的体系中,灵魂就是使身体成为一件东西的“东西”,它具有着目的的统一性,以及我们认为与“有机体”这个名词相联系的种种特点。眼睛的目的是看,但是脱离开它的身体,它就不能够看,事实上,那是灵魂在看。

  因此推断,“形式”应该就是把统一性赋予某一部分物质的那种东西,而这种统一性似乎总是要为了某一目的而服务的,也就是目的论的。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一件事物的形式就是它的本质和它的原始实质。形式是有实质的,而共相是没有实质的。当一个人制作一件铜球时,质料——铜和形式——球状,这二者都已经存在着;这个人所做的全部工作不过是把二者结合在一起;这个人既不制造形式也不制造质料,形式和质料一开始都是单独存在的。并不是每件事物都是有质料;有许多永恒的事物,其中除了那些能在空间中移动的外,就都没有质料。事物由于获了形式便增加了现实性,没有形式的质料只不过是潜能罢了。

  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所以他试图去反驳他的老师柏拉图。于是他说形式是实质,它独立存在于它所由以体现的质料之外;形式比质料更加实在——这就使人联想到柏拉图所提到的,理念具有唯一的实在性(“理念”才是一张实在的床,实在的姜饼小人模具,并且由神创造。)所以这看起来似乎亚里士多德都没怎么对柏拉图的形而上学做出改变,或比起他自己所以为的要少得多。

  不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这些都是建立在独断论上的哲学思考。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柏拉图的“理念”对于感性事物没有任何意义,它既不能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也不能帮助人们更好地去认知事物。就前者而言,理念本身不变不动,因此它也不能成为运动变化着的事物的原因;就后者而言,理念论在具体存在的事物(铜球,雕像等)之外又加上了数目与之相等的“形式”或“理念”,从而不仅使我们要面对众多的事物,而且还要面对与事物同名的单一的理念,把研究问题的难度陡然增加了一倍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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